人民武装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民武装 > 法规制度 > 正文

长江大学武装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5-11-10 09:34:52 浏览次数:次 编辑:别必清


 

武装部部长工作职责

 

武装部部长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武装部职能和责任其职责如下:

1. 主持武装部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设良好的工作、教学秩序,组织领导所属人员做好武装部和军事教研室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 负责组织所属人员学习政治、军事、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军政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3. 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对所属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向校党委和上级机关请示汇报工作,当好校党委参谋;

4. 关心所属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 负责做好本部门经费管理工作,做到预算管理、计划开支、报销等工作;

6. 抓好本部门廉政建设工作,保证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发生政治、经济上的违法违纪问题。

 

武装部副部长工作职责

 

1. 研究、审定工作计划,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

2. 领导民兵整组、训练,兵员征集和国防动员的政治工作;

3. 协助部长组织指挥民兵建设、训练和重大任务的完成;与部长共同签署各项命令;

4. 加强对人武、专武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和选配工作;

5. 加强民兵政治建设,抓好民兵政治和法规教育,组织民兵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

6. 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当好党委的军事参谋,主动协调军政关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

8. 领导部属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武装工作科科长(干事)职责

 

1. 努力学习政治、军事、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军政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 按照分工,完成各自分管的军训、国防教育、民兵、人防、双拥、设备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

3. 注意收集信息,了解各方面情况,及时完成报表、统计等工作,搞好所属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4. 积极完成好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 认真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守则,严格自律,保证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武装部办公室职责

 

1. 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办事效率;

2. 遵守工作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在办公室办私事、会亲友,因事外出要向直接领导请销假;

3. 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4. 办公室的资料不得私自复印、拍照,外借,不许无关人员使用办公电脑;不得在网络上炒股、玩游戏;

5. 办公时间按规定着装上岗,做好保密工作,妥善保管文件和物质,防止丢失、被盗;

6. 热情接待来部的办事人员,做到说话和气,诚恳耐心,及时处理部队和学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