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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宿舍消防专项检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11 11:00:00 浏览次数:次 编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同学们营造“安全、卫生、整洁、健康”的生活环境,学校决定本学期开展学生宿舍消防专项检查及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与整改反馈时间

1.学院排查:2023511日—512

2.整改反馈:2023518

二、排查与整改具体项目

1.学生宿舍“是否安全用电”的情况;

2.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电器”的情况;

3.学生宿舍“吸烟、用明火”的情况;

4.学生宿舍“违规饲养宠物”的情况。

5.学生宿舍“将电瓶车或电瓶带入室内充电”的情况;

6.学生宿舍“私拉电线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排查与整改重点内容

1.各学院(部)对全体学生宿舍立即通过“学生自查、辅导员抽查”的形式,无遗漏地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给电瓶车充电等情况,一经发现,学校将会依据《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七条第九款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对私自在学生宿舍饲养宠物的情况,各学院(部)要督促相关同学限一周之内将宠物送离学校,否则学校将依据《长江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的内容予以处理。

4.若在学生宿舍区域(含公共区)内发现其它消防安全隐患,请各学院(部)将具体情况一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排查与整改工作要求

(一)安全隐患排查。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以及“清洁卫生”,安排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排查与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并注意以下几点:

1.每个学生寝室必须填写自查表,并由自查人员签名;

2.对卫生状况差、违规使用电器的学生寝室,督促整改;

3.排查过程中,不走过场,及时发现问题并严肃处理。

(二)留好工作痕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学院(部)完成“寝室自查表”及“辅导员抽查表”,并做好资料留存。

(三)排查结果反馈。请各学院(部)于2023512日(星期五)下午4点前,将具体排查信息及存在隐患的学生寝室照片打包发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邮箱cjdxxsgl@163.com

(四)整改情况报告。请各学院(部)就本次开展学生寝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情况、整改措施以及是否取得好的效果形成书面报告,于2023518日前发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邮箱:cjdxxsgl@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