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现将2023年第二次学生工作例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3年4月11日(周二)下午3:00
二、举办地点
东校区就业宣讲大厅、武汉校区就业宣讲厅(同步视频)
三、参会人员
1.全体辅导员
2.党委学生工作部全体人员
四、具体议程
1.春季开学检查情况点评
2.介绍年度学院(部)学生工作考核细则修订情况
3.近期工作安排
4.校领导讲话
五、其它要求
1.各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到会的,请学院党委书记参会。
2.每个学院(部)安排1名辅导员值班,通过线上参会。
3.不能参会的人员必须书面向党委学生工作部请假。
4.参会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