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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讲和召开安全教育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31 16:30:30 浏览次数:次 编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落实落细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前毕业生安全离校、防溺水、学生考试等相关安全教育要求,请各学院召开班会落实。

一、班会时间

202261-66

二、宣讲及安全教育班会内容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

集中利用晚自习和班会,播放安全教育微视频,集中学习防溺水安全常识,严格遵守“非必要不离校、出校必请假”规定,严禁学生私自外出,杜绝学生近水活动。

(二)诚信考试及考风考纪教育

组织部署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国家法律和《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条款,组织学生签署相关承诺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三)疫情防控教育

学习近期教育部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文件(附件1和附件2),进一步宣讲学校防控政策和要求,通报其他高校学生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严重后果(附件3),教育学生遵守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再次强调“非必要不出校、非批准不离校、非批准不返校”防控要求,服从门岗管理。按时、按规定、按要求要求参加学校核酸检测抽检工作,把学生思想做通,把道理讲透,让学生了解防控形势,配合管控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护。

(四)毕业生离校安全教育工作

对毕业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离校教育、疫情防控教育,组织全体学生学习《长江大学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饮酒的暂行规定》,落实学生个人疫情防控责任,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毕业生聚餐活动。

(五)反诈安全教育

进班宣讲防诈骗知识和学生被骗案例,教育引导学生提高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院党委副书记带领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认真落实相关安全教育内容。

(二)严格要求。跟学生把相关要求讲“透”做到安全教育无遗漏。

(三)强化落实。各学院按照活动时间规定完成相关教育活动,并于67日中午12点前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教育活动新闻稿截图发送至相关邮箱。

本科生教育活动材料联系人:文晓武;联系电话:0716-8060549;电子邮箱:cjdxxsgl@163.com

研究生教育活动材料联系人:刘庆,联系电话:0716-8060513,电子邮箱:406601724@qq.com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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