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最新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简介 > 工作职能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职责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次 编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是负责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贫困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毕业生就业”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及学生工作处合署办公,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挂靠学生工作处。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职责

1.负责学生工作处、研工部、团委的学生重大事项协调;

2.负责全日制本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宏观协调工作;

3.协助人事处抓好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全校学生辅导员的培训、考核、评比与表彰工作;

4.负责制定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5.负责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党委武装部职责

1.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及本、专科生的军事训练工作;

2.负责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

3.负责全校“双拥”工作、预备役登记与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国旗护卫队。

三、学生工作处职责

1.负责全日制本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奖励与违纪惩处”工作;

3.负责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与指导”等工作;

4.负责全日制本科学生“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与指导”工作;

5.负责全日制本科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与应对”工作;

6.负责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生工作经费的分配、使用监管”工作。

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挂靠学生工作处)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3.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4.负责指导“蒲公英之家”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素质拓展教练队的工作,指导各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职责

1.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与总体规划”工作;

2.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单位信息库的建立与维护”工作;

3.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的反馈、跟踪、以及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

4.负责全校毕业生“选调生、农村义务教师招考”等基层就业项目工作;

5.负责用人单位接待及各类型专场招聘会的组织工作;

6.负责“校企合作

7.负责就业信息网、就业服务平台的更新与维护工作;

8.负责定期统计、公布毕业生的就业进展情况,并向学校及各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9.负责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核查及反馈、就业质量年报的撰写和发布工作;

10.负责就业中心重大活动组织、协调,以及对外联络、宣传工作;

11.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的预算及执行通报”工作;

12.负责全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和就业信息统计、发布、整理、录入、审核、上报”工作;

13.负责就业进展情况月报表(旬报)的统计及上报,各类就业信息数据的分析与存档;

14.负责全校毕业生的“派遣”、“改派”等手续办理工作;

15.负责全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及协议书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应、往届毕业生的“违约”、“解约”手续的办理工作;

17.负责就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组织工作;

18.负责《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的管理及建设工作;

19.负责全校大学生“职业生涯测评、就业咨询、以及个性化指导”工作;

20.负责“学校精准帮扶工作;

21.负责学校各级各类就业报告会、就业讲座的联系与安排工作。

(2022年4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