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1 15:15:15 浏览次数:次 编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各学院:

为了激励我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生工作处和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各类本科奖助学金(含社会、企业及个人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标准及参评对象

(一)2020-2021学年奖学金

1.国家级、学校类

1)国家奖学金:本科生69人,8000/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1136人,5000/人;

3)长江大学奖学金:依照学校文件精神,各学院自行制定评审办法和设奖标准,各学院公示获奖学生信息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发文表彰;

2.社会、企业及个人类

4)王涛英才奖学金:本科1人,10000/人;研究生1人,20000/人,共2个;

5)中国石油奖学金:石油相关专业学生,6000/人,共40人;

6)德贵奖学金:4000/人,共60人,其中,录井班10人;

7)广州校友会农科学生奖学金:大农科专业学生,一等5000/人,12人,二等3000/,50人,共62人;

3.学院自管类

8)汉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及计算机科学学院,1800/人,共20人;

9)汉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及计算机科学学院,1000/人,共44人;

10)艾利尔奖学金:经济与管理学院,一等4000/人,5人,二等3000/人,10人,共15人;

11)武鹏奖学金:经济与管理学院和外国语学院,4000/人,共16人;

12)叶秀进新生奖学金:法学院,5000/人,共2人;

13)杰普特奖学金: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一等4000/人,5人,二等3000/人,9人,共14人;

14)前升奖学金: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00/人,共12人;

15)长兴·希恒环保奖学金: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一等2000/人,4人;二等1500/人,8人;三等1000/人,10人,共22人;

16)汉科星光奖学金: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5000/人,10人;石油工程学院,3000/人,15人,共25人;

17)道森奖学金:机械工程学院,2000/人,10人;

18)孔昭瑞两创奖学金:机械工程学院,2500/人,34人;

19)苏盐阀门奖学金:机械工程学院,2000/人,共10人;

20)晟智奖学金:电子信息学院,一等5000/人,1人,二等3000/人,3人,三等1500/人,4人,共8人;

21)深圳华笙奖学金:电子信息学院,一等奖5000/人,1人;二等奖3000/人,5人;三等奖2000/人,5人;共11人;

22)资环之星奖学金:资源与环境学院,2000/人,共10人;

23)李建华奖学金:地球科学学院,一等4000/人,15人,二等3000/人,20人,共35人;

24)嘉华海油奖学金:石油工程学院,3000/人,共4人;

25)“油院之星”奖学金:石油工程学院,2000/人,共10人;

26)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动物科学学院,1500/人,共20人;

27佰胜奖学金:医学部(大二、大三学生),一等3000/人,4人;二等2000/人,5人;三等1000/人,8人,共17人;

28)“天使之光”奖学金:医学部,一等3000/人,2人;二等2000/人,4人;三等1000/人,6,共12

(二)2021-2022学年助学金

1.国家级

1)国家助学金:8630人,一等4400/人,二等3300/人,三等2200/人,分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2.社会类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5000/人,共20人;

3)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定向资助):湖北省十堰市竹山、竹溪县等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00/*年,连续资助4年,共69人;

4)湖北省红安惠农公益基金会惠农学子助学金(定向资助):艺术类专业,10000/*连续资助4年,共2人;

5)广州校友会农科学生助学金:大农科专业学生,3000/人,共30人;

62020级顾正新生助学金:2020年所评湖北籍学生,5000/人,共30人;

72021级顾正新生助学金:湖北籍新生,5000/人,共30

8)宁夏燕宝助学金(定向资助):宁夏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00/*年,连续资助4年,共114人。

3.学院自管类

9)九章助学金:信息与数学学院,2000/人,共50人;

10)李建华助学金:地球科学学院,2000/人,共15人;

11)嘉华海油助学金:石油工程学院,2000/人,共8人;

12武汉城隆设计助学金:园艺园林学院,2000/人,共16;

13)佰胜助学金:医学部,2000/人,共10人。

(三)参评对象

1.本次奖助学金除规定限评学院学生外,其余评选对象为全校学生。

2.奖学金参评均为大二及以上年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的优秀本科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资格。

3.助学金参评对象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规定限评外,年级不限。

4.王涛英才奖学金参评对象以资源与环境学院、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地球科学学院和石油工程学院等石油主干专业为主。

5.中国石油奖学金参评对象以资源与环境学院、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和电子信息学院等石油石化相关专业为主,允许研究生参评,名额由学院自行分配

6.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参评对象以农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园艺园林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和经济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专业等大农科专业为主。

7.顾正新生奖助学金限全日制湖北学籍(高考时学籍在湖北)普通本科新生。

8.汉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汉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限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及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艾利尔奖学金限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武鹏奖学金限经济与管理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学生;叶秀进新生奖学金限法学院学生;杰普特奖学金限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前升奖学金限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长兴希恒环保奖学金限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学生;汉科星光奖学金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和石油工程学院学生;道森奖学金苏盐阀门奖学金孔昭瑞两创奖学金限机械工程学院学生;晟智奖学金深圳华笙奖学金限电子信息学院学生;资环之星奖学金限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李建华奖助学金限地球科学学院学生;嘉华海油奖助学金限石油工程学院海油工程专业学生;“油院之星”奖学金限石油工程学院学生;武汉城隆设计助学金限园艺园林学院学生;大北农奖学金限动物科学学院学生;佰胜奖助学金“天使之光”奖学金限医学部学生

9.定向资助,指由捐赠者提供获资助学生名单并已由学校核定获资助资格,无需获助学生再次申请,且此类助学金不参评。

二、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说明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另发通知。

2.长江大学奖学金一般按学生专业年级学习能力综合排名依次评选获得,另发通知。

3.社会、企业及个人奖学金评选遵循设立者意愿,结合学院实际组织评审。

4.社会、企业及个人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遵循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推荐上报。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将2021年度各项奖助学金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

2.初选公示: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流程开展初评,学院将初评结果在学院网页、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2-3个工作日,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汇总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学校答辩:需要学校答辩的奖助学金另行通知,其他奖助学金各学院自行组织评定;

4.审核报送:学院务必于1122日下午1730前将《2021年各类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资助工作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除中海油助学金和中国石油奖学金,以及个别学院自管奖助学金以外的,所有申请纸质材料于112517:00交至荆州东校区学生工作处207室。学生资助中心将分别完成审核、汇总、材料报送工作。各款项到学校账后,学生资助中心将及时发放至学生建行银行卡。

5.组织颁奖:学院根据情况组织各类颁奖教育活动。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公正评审

各学院设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分党委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小组成员应包括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类奖助金的评审工作,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要组织专人对上报材料逐一评审。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整个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材料真实有效。

2.规范信息,按时完成,奖励育人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准确、规范填写信息、按时上报材料。重视过程教育,创新落实奖助学金激励育人工作,认真开展班级民主推荐、现场答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评选活动。将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与立德树人思想教育有机融合,深入开展成才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引导获奖助学生合理使用资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原则上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以上各类奖助学金项目中的其中一项;特殊情况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书面向学生处报备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德贵奖学金、顾正新生奖助学金及其它各类社会助学金的获资助学生,均需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获资助感谢信,感谢信可打印,但落款处学生姓名必须手签。学生资助中心将向设奖助单位集中反馈获奖助学生感谢信。

2.中海油助学金,需于1112日下午1700报送申请表(扫描件)和《(中海油)2021年中海油助学金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参加学校差额初评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学院最多推荐一名候选人,不限年级。具体要求详见《(中海油)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评选条件》。

3.中石油奖学金的评定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详见《(中国石油)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4.以上各项奖助项目,需学生本人亲自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一张A4纸正反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样式),内容可以打印,但签名部分必须手写。国家奖助学金和长江大学奖学金仅需交申请表一份无需交成绩单和荣誉证明材料;其他获社会、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的学生需交申请表一式二份、成绩单一份和最高层次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新生无需提交成绩单和荣誉证明材料)

5. 除王涛英才奖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宁夏燕宝助学金及红安惠农学子助学金外,所有社会类奖助学金学生信息,均需填入《2021年各类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中。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591

电子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工作地点:湖北荆州长江大学东校区学生工作处207

长江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