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念,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秩序,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领域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2019年春季学期非法校园贷专项排查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全方位摸底排查
各学院学工办要立即开展大学生不良借贷情况摸排和汇总、分析、研判工作。
1.班会普查。各学院各班级要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中时间、集中地点进行摸底排查,宣传教育非法“校园贷”的危害,宣传教育学生参与“刷单”、利用银行卡及手机账号流水转账“刷单”是违法行为,教育学生远离非法“校园贷”和违法“刷单”。
2.重点排查。
(1)本院学生参与“校园贷”(含网络贷款和线下贷款)的人数、比例及主要参与形式;
(2)是否有学院教师、学生、工作人员、校园商户等在校开展网贷业务。是否发现校园周边有各类校园贷的宣传、推销、代理网点;
(3)上一阶段排查后,学院涉及“非法校园贷”学生未处置完毕及新发生高风险贷款情况,是否对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4)是否有学生从2019年1月至今,在参与银行卡“刷单”,摸清楚参与“刷单”学生姓名、人数、为哪家贷款公司(金融机构)、集团提供“刷单”等转账流水服务。
3.汇总调查情况。各学院要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班级学生校园贷情况要及时汇总,并填写《大学生校园贷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主动介入并及时处置不良借贷
对于已发生的学生不良借贷事件,应及时报告学生工作处,并积极介入,进行妥善处置;对于已经影响到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学院要积极作为,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主动联系学校相关部门或公安机关,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避免出现极端状况;对参与宣传、推销、组织非法借贷行为的师生和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报告,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已经发生学生不良借贷事件的学院,应填写《学院不良“校园贷”典型案例报告单》(附件2)。
已经发生学生参与银行卡“刷单”转账流水等行为的,应如实填写《学院学生参与银行卡“刷单”情况统计表》(附件3)。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成立专班,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亲自主持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要认真做好排查,确保结果准确、不走过场;排查要到班级到寝室,特别是因外出实习等原因不在学校的学生、消费行为异常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方式排查到位,确保将不良借贷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一个学生。
2.甄别处置。在工作中要注意区分正常信贷(如助学贷款、合理的信用消费等)和不良贷款、高利贷的区别。对出现的问题苗头,要及时查明真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帮助学生增强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要及时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临时困难补助;对已经发生的高风险不良借贷,要及时报告学生处并及时干预处置。
3.材料报送。各学院要将2019年春季学期非法校园贷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情况(电子版)于3月21日上午10点前报送学工处学生管理办公室邮箱。主要包括:全方位摸底排查情况及相关数据(附件1),典型案例处置情况(附件2),学院学生参与银行卡“刷单”情况统计表(附件3)。
请将2019年春季学期非法校园贷专项排查清理工作总结(电子版)于3月29日上午10点前报送学工处学生管理办公室邮箱。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机制运行情况,2019年春季开展非法校园贷教育引导专题活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2019年以来,上一阶段排查工作后建立的台账处置情况等。
联系人:肖寒芝。电话:8060614。电子邮箱:609302287@qq.com。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