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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非法校园贷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8 15:08:17 浏览次数:次 编辑:胡月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念,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秩序,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领域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2019年春季学期非法校园贷专项排查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迅速开展全方位摸底排查

各学院学工办要立即开展大学生不良借贷情况摸排和汇总、分析、研判工作。

1.班会普查学院各班级要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中时间、集中地点进行摸底排查,宣传教育非法“校园贷”的危害,宣传教育学生参与“刷单”、利用银行卡及手机账号流水转账“刷单”是违法行为,教育学生远离非法“校园贷”和违法“刷单”。

2.重点排查。

1)本院学生参与“校园贷”(含网络贷款和线下贷款)的人数、比例及主要参与形式;

2)是否有学院教师、学生、工作人员、校园商户等在校开展网贷业务是否发现校园周边有各类校园贷的宣传、推销、代理网点;

3)上一阶段排查后,学院涉及“非法校园贷”学生未处置完毕及新发生高风险贷款情况,是否对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4)是否有学生从2019年1月至今,在参与银行卡“刷单”,摸清楚参与“刷单”学生姓名、人数、为哪家贷款公司(金融机构)、集团提供“刷单”等转账流水服务。

3.汇总调查情况。各学院要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班级学生校园贷情况要及时汇总,并填写《大学生校园贷情况汇总表》(附件1)。

主动介入及时处置不良借贷

对于已发生的学生不良借贷事件,应及时报告学生工作处,并积极介入,进行妥善处置;对于已经影响到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学院要积极作为,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主动联系学校相关部门或公安机关,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避免出现极端状况;对参与宣传、推销、组织非法借贷行为的师生和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报告,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已经发生学生不良借贷事件的学院,应填写《学院不良“校园贷”典型案例报告单》(附件2)。

已经发生学生参与银行卡“刷单”转账流水等行为的,应如实填写《学院学生参与银行卡“刷单”情况统计表》(附件3)。

、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和教引导,成立专班,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亲自主持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要认真做好排查,确保结果准确、不走过场;排查要到班级到寝室,特别是因外出实习等原因不在学校的学生、消费行为异常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方式排查到位,确保将不良借贷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一个学生。

2.甄别处置。在工作中要注意区分正常信贷(如助学贷款、合理的信用消费等)和不良贷款、高利贷的区别。对出现的问题苗头,要及时查明真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帮助学生增强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要及时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临时困难补助;对已经发生的高风险不良借贷,要及时报告学生处并及时干预处置。

3.材料报送各学院要将2019年春季学期非法校园贷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情况(电子版)于321日上午10报送学工处学生管理办公室邮箱。主要包括:全方位摸底排查情况及相关数据(附件1典型案例处置情况(附件2,学院学生参与银行卡“刷单”情况统计表(附件3)。

2019年春季学期非法校园贷专项排查清理工作总结(电子版)3月29日上午10点前报送学工处学生管理办公室邮箱。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机制运行情况,2019年春季开展非法校园贷教育引导专题活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2019年以来,上一阶段排查工作后建立的台账处置情况等。

联系人:肖寒芝。电话:8060614。电子邮箱:609302287@qq.com。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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